Beware Of Signs And Wonders
W5 2011-11-25 (申13)
經文: 申命記 13:1-4 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他吧。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敬畏他,謹守他的誡命,聽從他的話,事奉他,專靠他。
默想: 這一段經文對於神蹟奇事 (signs and wonders) 與我們信仰之間的關係,有一個很重要的教導。馬可福音在結束時,這樣教導我們,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可16:20) 神蹟奇事似乎可以用來證實傳道者所傳的道。但是摩西在這裡,卻提出有關神蹟奇事與信仰之間關係的另類觀點。如果有一個先知或有靈異特殊能力的人來到我們當中,很清楚的做出讓我們無法否認的神蹟奇事,我們是否因此對於他們所傳講的信息,就不須用理性去驗證,僅僅憑著他們所行的神蹟奇事,就完全相信他們所傳講的道。摩西教導以色列人,如果有先知或是靈恩能力者前來行神蹟奇事,如果他們所行的神蹟是假的,或是所說的預言是沒有應驗的,這就證明他們是假先知與教師了。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申18:22) 但是,相反的,如果那位先知能夠行出明顯的神蹟奇事,或是預言都很靈驗,我們就更要小心分辨,他的教導內容,是否與聖經所明顯記載的,有矛盾與衝突之處。我們須要慎思明辨。主耶穌對他的門徒說: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 庇哩亞教會的基督徒比帖撒羅尼迦的基督徒聰明,因為聖經說: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17:11) 他們對於使徒保羅所傳講的道,先用甘心領受的態度學習,然後就親自天天考查聖經,要對保羅所傳講的道,做慎思明辨的工夫。求主幫助我,有謙卑領受的學習態度,也有冷靜分析、慎思明辨的工夫。
題目: 十三章中有三個禁誡,是什麼?對於你有何提醒?在現實生活中你有何類似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