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9日 星期一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1223

2 回應(需要蔡牧師回應者請在這裡回應)
Lady With Head Covering

W5  2011-12-23 (林前11)

經文: 哥林多前書 11:3-5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或作: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默想: 這一小段有關頭的論述,常常成為教會中男女關係的重要聖經根據。在希蠟文聖經中,基督是各人的頭,這裡的人是陽性,應該也可以翻譯成為:基督是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在神學上,有關 這個字的神學意含有兩種詮釋。第一種詮釋,頭是負責掌控管理的角色與地位,這是階級論 (hierarchical theory)。第二種詮釋,頭是依存關係中之來源供應的角色與功能,這是源頭論 (fountainhead theory)。感謝保羅,把上帝與基督的關係放在這一連串關係的結尾。上帝是基督的頭,因此,至少在這個層次的關係,頭的階級論詮釋是與我們的三一真神神學互相矛盾的。聖子與聖父是同質同榮同尊,完全沒有掌控管理的階極關係。保羅在本段經文中強調,在上帝創造天地時,是從男人身上取下一根肋骨,來創造出女人。因此,女人是從男人而出了,因此,在男女的關係中,以源頭論來詮釋男女之間的關係是與保羅的神學比較一致的論述。根據保羅在歌羅西書的基督論,愛子是不能看見神的像,是首生的。(西1:15) 因此,聖子是從聖父首生的獨生愛子。聖父是聖子的源頭的詮釋與保羅在歌羅西書的基督論也是一致的。其次,有關女人在禱告或講道,必須蒙頭,而男人在禱告或講道時,則不可以蒙頭。由於男人是女人的頭,因此,女人在禱告或講道時,必須把頭蒙住,如此才不會高舉男人。基督是男人的頭,因此,當男人在禱告或講道時,則不可以蒙頭,必須要高舉基督才對。因此,女人蒙頭與男人不蒙頭,是強調基督地位的高超,以及不可高舉人類的在神面前的謙卑,而不是關於男人與女人間之地位高低的議題。求主教導我,在聖經真理的詮釋上,能夠常存謙卑的心來學習。

題目: 7-15節中說,婦女在聚會中需蒙頭的原因為何?你有何看法?如何應用在現今教會中?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1222

4 回應(需要蔡牧師回應者請在這裡回應)
The Earth Is The Lord's

W4  2011-12-22 (林前10)

經文: 哥林多前書 10:1-6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

默想: 保羅想到在出埃及時,摩西與亞倫經過千辛萬苦,才好不容易把至少六十萬以色列男子 (加上婦女小孩,可能達到一百八十萬人之眾) (12:37) 這些人都跟隨摩西,一起有過寶貴的屬靈經歷。以色列人在過紅海時,像我們受洗一樣,脫離埃及為奴之境,獲得上帝子民的自由。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時,受到耶和華雲彩的保護與引領,食用耶和華從天而降的靈糧,還有為他們裂開的磐石所流出聖靈活水的滋潤與供應。但是,他們的絕大部份的人仍然深陷於貪戀惡事、跪拜偶像、關係淫亂、試探上帝等惹神忿怒的情況之下,以致於除了約書亞與迦勒這兩位專一跟隨耶和華的人之外,全部倒斃在曠野,無法進入耶和華所應許的迦南美地。保羅相信這些被記載在聖經裡面,是要作為我們的鑑戒與警告。求主保守我,不要依靠自己的屬靈儀式與經歷,而忽略了專心跟隨主、全心敬拜主的操練。

題目: 23-33節中教導基督徒飲食的原則為何?你有何看法與學習?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1221

3 回應(需要蔡牧師回應者請在這裡回應)
Freed To Be Slave Of Agape

W3  2011-12-21 (林前9)

經文: 哥林多前書 9:19-23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默想: 保羅的自由觀很特別,在基督裡所獲得的釋放與自由,保羅拿來用在甘心作眾人的奴僕。這就像邊雲波牧師在獻給無名的傳道者那首長詩中所提到的:是自己的手甘心放下世上的享受;是自己的腳甘心到苦難的道路上來奔走!「選中」這條不自由的道路並非出於無奈,相反地卻正是大膽地使用了自己的「自由」!所以,寧肯叫淚水一行行地向內心湧流,遙望著各各他的山頂,就是至死──也絕不退後!都是為了福音的緣故,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了福音的緣故而甘心將自己的生命獻上,為我們犧牲捨命死在十字架上。保羅為了要讓福音能夠分享給更多的人,採取了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與我們完全一樣的認同福音朋友文化的策略。表面上看起來,保羅是一個毫無原則的人,遇見猶太人,他就扮演猶太人的角色;遇見外邦人,他就扮演外邦人的角色。保羅成了福音變色龍 (Gospel Chameleon)。但是,保羅並非不遵守律法,而是他盡心遵守基督愛的律法。保羅並非沒有原則,保羅的最高原則,就是: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了福音的原故,為要與人成為福音的夥伴。這個原則,在理論上看來,是相當好的一個原則。但是,在實際面看來,這種道成肉身,認同福音朋友文化的策略,是否也有不可逾越的界限。主耶穌道成肉身,凡事和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是否我們也應該小心的畫出這條界限。

題目: 15-27節,保羅放棄享用他的權柄的原因為何?你有何看法與學習?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1220

4 回應(需要蔡牧師回應者請在這裡回應)
Food After Idol Worship

W2  2011-12-20 (林前8)

經文: 哥林多前書 8:13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默想: 保羅談到祭拜過偶像的食物的議題時,談到兩個層次的考量。第一個層次的考量是有關神學知識的理性認知。第二個層次的考量是有關主內兄姐互相影響的感性互動。保羅認為,如果兩種考量發生衝突時,應該以第二種考量作為優先。這樣的論述表示,當恩典與真理發生衝突時,應該優先考慮恩典的議題。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13:10)。保羅這種論述,是站在神學知識比較正確者的角度來看這個議題,神學知識比較正確的人,應該多考慮自己的言行,是否會造成神學知識比較不正確者之傷害。可是,如果這種論述,被神學知識必較不正確者濫用,拿來反客為主,強制神學正確者必須按照神學不正確者的想法來行事,則是本末倒置了。另外,保羅似乎在這裡也沒有談到,如何在愛心裡說誠實話,以及如何教導這些真理知識比較不正確者,好讓他們在這方面也能夠學習成長,這個議題就會自然消失了。

題目: 基督徒是否可以吃祭拜偶像後的食物?保羅的教導是什麼?你的看法與經驗是什麼?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1219

2 回應(需要蔡牧師回應者請在這裡回應)
No Sex Zone

W1  2011-12-19 (林前7)

經文: 哥林多前書 7:1-2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默想: 我們沒有哥林多教會寫給使徒保羅這封書信的內容,因此,我們不知道保羅在此所談的哥林多教會信上所提的事是指何事。我查了一下希臘文聖經,發現在希臘文聖經中,並沒有 我說這兩個字。這兩個字把整個意思可能都翻覆了。如果我們嘗試按照希臘文聖經直接譯成中文,可能應該是:現在論到你們來信所提:男不觸女是好。那麼,這種在男女性接觸方面的絕對禁慾主義並不是保羅的神學內容,而是哥林多教會來函中所提及的禁性慾主義 (Sexual Abstinism)。這個禁性慾主義可能是與哥林多前書五章中保羅所提及的有人收了繼母的亂倫縱慾主義 (Incestous Indulgencism) 的極端反彈。讓我想起當主耶穌基督與門徒談到他的離婚與姦淫的看法時,門徒立刻作出反彈式的回應:如果有關離婚是這麼麻煩,那麼乾脆就不要結婚好了。主耶穌對於這類反彈式的回應,很溫和的說,這並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了。保羅在此,似乎也與主耶穌的回應類似,男女之間要有婚姻關係,來滿足性慾的需求,以免發生淫亂的事。這樣的看法,從某個角度來說,是對於婚姻内的夫妻性生活,抱持相當消極防弊的態度。創世記第二章所記載,上帝看亞當一個人獨居不好,才為亞當造一個配偶來幫助他。可是當亞當初次遇見夏娃時,卻自然唱出第一首情歌,骨肉之親、一體之樂、袒裎相見、漁水之歡,是上帝賞賜給人類很美的禮物。

題目: 在這一章中對於婚姻的教導是什麼?你有何看法與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