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日 星期一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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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Hunchbacked Priest

W5  2011-08-05 (利21)

經文: 利未記 21:21-23 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默想: 在本章經文中,我們看到,耶和華對於專職侍奉會幕祭祀的祭司,有更為嚴格的要求。所有有殘疾的祭司後代,可以享用聖物,但是卻不可以到壇前或聖所內服侍。新約也說,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彼前4:17)。雅各也提醒教會中的教導者,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3:1) 祈求上帝保守,讓教會的領袖,能夠更謹慎保守自己,與自己的教導內容。

題目: 對於祭司當守的規律有那些?對於教會事奉者有何提醒?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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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 Sacrifice Your Child To Molech

W4  2011-08-04 (利20)

經文: 利未記 20:23-26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所以,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默想: 本章經文更清楚寫出對於觸犯了上一章經文中有關祭拜異教神明摩洛、對父母有不孝敬、與近親女性發生性行為、或是與男性或獸類發生性行為等典章律例著處罰,是非常嚴重的唯一死刑。耶和華強調,這些都是迦南人既有的風俗惡習,耶和華是因為他們的這些風俗惡習,才將他們逐出迦南這塊流奶與蜜之美地。因此,以色列人要小心的過分別為聖的生活,才能歸耶和華為聖。新約保羅在羅馬書也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12:1-2) 求主教導我,如何能察驗你那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好讓我能夠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題目: 22-26節,上帝要以色列民遵守律例典章的用意與目標?對你有何提醒?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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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 Trip The Blind

W3  2011-08-03 (利19)

經文: 利未記 19:2 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默想: 耶和華在此很清楚的向以色列民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接著耶和華就詳細說明,所謂的聖潔是包括那些事情。我們從本章經文中發現,耶和華心目中的聖潔,包括:守安息日 (宗教儀式行為),以及孝敬父母 (生活倫理行為) (19:3)。不可鑄造偶像,吃平安祭不可超過兩天 (宗教儀式行為) (19:4-8)。要關照弱勢族群 (19:9-10),不可欺負鄰舍 (19:11-18)
(生活倫理行為)。還有一些當代風俗行為,像不可進行動物品種改良,不可混合種植或穿混紡之布料 (19:19),不可剃髮割鬚或紋身 (19:27-28)。我們必須求主教導我們,在這些聖潔律 (Holiness Codes)當中,我們應當如何詮釋與應用在當代的文化社會處境,才能夠過分別為聖的生活,討神的歡喜。

題目: 23-37節,關於生活的條例有那些?對你有何學習與提醒?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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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Beauty And Beast

W2  2011-08-02 (利18)
經文: 利未記 18:21-23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他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默想: 本章經文主要是警告以色列人,不可以效法埃及人或是迦南人的惡俗行為 (18:3),以免因為行了這些可憎惡的事,玷污了自己與這地,以致於被被耶和華追討罪孽而被這地吐出 (18:24-30)。在本段經文中,主要是談到禁止與近親女性發生性行為 (18:6-18),然後在利18:19-23之間,談到一些其他相關的禁忌。19節禁止與經期間之女性發生性行為,20節禁止與鄰舍之妻發生性行為,21節禁止將兒女過火祭拜偶像摩洛,22節禁止與男人進行類似與女人間所進行的性行為,23節禁止男女與獸發生性行為。其中利18:22節在傳統上,被教會解釋成譴責同性戀 (homosexuality)。如果我們仔細察看這節經文的內容,應該會發現,這節經文並沒有譴責女性之間的性行為,也沒有譴責同性之間的性傾向 (sex orientation),而是譴責男性與男性進行類似男性與女性之間的性行為 (male-male sex behavior similar to male-female sex behavior)。如果從前後文來看,則這些被譴責的性行為,可能與異教敬拜有關。求主教導我,在有關同性戀經文之詮釋上,能夠得到你的光照與引領。

題目: 關於人倫關係有何律例要遵守?你有何看法?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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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s In Blood

W1  2011-08-01 (利17)

經文: 利未記 17:10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默想: 本段經文提到血與生命的關係。因為生命是在血裡面,因此,血可以獻在壇上為我們贖罪。也因此,以色列人以及居住在以色列中間的外人,都被禁止吃血。這個禁令,到了初代教會的第一次大會中的議決,還再度被肯定 (參閱徒15:20)。但是,主耶穌卻告訴他的門徒,要喝他的血 (6:53-56)。我們從此就知道,有關於血的禁令與命令,重點並不在於是否用口喝下血,而是血所代表的生命。罪惡的救贖,是須要犧牲生命作為代價。我們要以信心來接納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流血捨命的恩典,我們的罪惡才能夠得到赦免。

題目: 3-9節,上帝為甚麼不許以色列人在會幕以外獻祭呢?你有何看法?

2011年7月24日 星期日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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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pegoat to Azazel

W5  2011-07-29 (利16)

經文: 利未記 16:7-10 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

默想: 在一年一度的贖罪日 (Yom Kippur),大祭司要先獻上一隻公牛,為自己與本家贖罪。然後,在會幕門口為兩隻公山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祭司要將歸與耶和華的公山羊宰殺,作為替全體以色列人的贖罪祭。這隻贖罪的羔羊,代表主耶穌替我們捨命贖罪 (參閱:來9:11-12, 24-26; 10:19-21)
但是,另外一隻山羊,被稱為歸與阿撒瀉勒,是要被拉到曠野無人之地。因此,這隻歸與阿撒瀉勒的神學象徵與意義,就成為自古至今神學家之爭議題目之一。
猶太人為了怕這隻背負全以色列人罪孽歸與阿撒瀉勒的公山羊又活著跑回到營內來,後來甚至發展為指定一位非以色列人,專職將這隻歸與阿撒瀉勒的公山羊牽到陡峭的懸崖邊,將祭司所綁在羊角上的繩子解下來,一頭綁一個大石頭,另一頭綁在羊角上,然後,設法將那隻公山羊往懸崖推下去,盼望那隻山羊就這樣活活摔死在懸崖下的深谷中,永遠不會回到以色列營中。但是,這隻羊與被獻為贖罪祭的公山羊並不完全相同,後者是被大祭司親手宰殺,確定死在祭壇邊,所流出的血,被拿進至聖所,在施恩座的東面彈一次,前面彈七次。脂油在祭壇上焚燒,其餘的部份則全部要搬到營外,用火焚燒盡淨。這隻歸與阿撒瀉勒的公山羊的最終命運則是無人能夠確定。誰也不敢說,或許那一天,會在以色列營中突然發現這隻角上綁著歸與阿撒瀉勒繩子的公山羊又活著跑了回來。或許這預表著,主耶穌為了救贖我們,替我們背負了罪刑。但是,我們的罪性,可能就像這隻歸與阿撒瀉勒的公山羊一樣,我們很盼望他也一去不回頭,永遠的離開我們。如此,我們就已經完全成聖,永遠不會再犯罪了。根據加爾文神學,我們蒙恩得救的人,主耶穌已經替我們擔當了罪刑,但是,只要我們還活著,我們罪性的陰影,可能一直都跟著我們。我們要一直依靠聖靈的保守,才能夠勝過罪性的影響,在成聖的旅程上,靠主得勝。

題目: 7-26節,什麼是「阿撒瀉勒」?把羊歸給阿撒瀉勒的用意為何?你有看法與感想?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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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 With Blood Issues Touched Jesus

W4  2011-07-28 (利15)

經文: 利未記 15:31 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

默想: 古以色列人認為身體若有不平常的排出物,則被視為不潔淨,女性之月經與男性之遺精,以及男女之性行為,也都被認為是不潔淨。根據利未記十五章31節來看,這個不潔淨與污穢,主要是涉及宗教性之聖潔有關。耶和華說,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到了新約,主耶穌對於法利賽人之過度強調這些外表儀式中之潔淨,卻忽略了道德倫理上的聖潔,給與強烈的批判。 (參閱:太23:25-28) 求主保守我,在你面前能夠謹慎自己的思想言行,而不只是外表裝得道貌岸然。

題目: 對於男女潔淨的條例為何?你認為有標準與用意?你有何看法?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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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se Mold or Leprosy

W3  2011-07-27 (利14)

經文: 利未記 14:4-7 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拿兩隻潔淨的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來。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至於那隻活鳥,祭司要把他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用以在那長大痲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就定他為潔淨,又把活鳥放在田野裡。

默想: 當一個被祭司診斷為大痲瘋者發現自己已經得醫治時,必須回到祭司處,接受他的嚴格檢查,以確定其確實已經完全乾淨痊癒了。初步的評估與潔淨的儀式必須在大痲瘋被隔離的營外進行。祭司必須為那求潔淨者預備兩隻潔淨的活鳥,以及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其中一隻活鳥要被宰殺於盛活水的瓦器上面。祭司要將第二隻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然後,在求潔淨者身上灑七次,再將活鳥放在田野裡。這個儀式可以象徵新約主耶穌為我們贖罪的兩個功勞。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詳細分析主耶穌為救贖我們的罪而犧牲生命,死在十字架上,讓我們信他的人,可以因為主耶穌的捨命而白白稱義。我們的老我舊人,也跟主耶穌一起釘死在十字架上,使罪身滅絕。但是,死亡並不是故事的終局,主耶穌又從死裡復活了。讓我們可以從聖靈得到一個新的生命,好讓我們可以經歷成聖的生命成長的喜樂與盼望。感謝讚美主的恩典。

題目: 在潔淨大痲瘋與其房子的儀式中,特別使用兩隻活鳥,一隻宰殺(v.4-549-50)、一隻放生在田野裡(v.752),有何意義?(參彼前2:24、羅6:4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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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iligo or Leukoderma

W2  2011-07-26 (利13)

經文: 利未記 13:13 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長滿了大痲瘋,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全身都變為白,他乃潔淨了。

默想: 舊約聖經中所描述的大痲瘋,主要是皮毛顏色變白或發紅,皮膚萎縮凹下。這種現象以今天醫學來看,應該是屬於白斑症 (vitiligo or leukoderma),而不是今天醫學中所說的痲瘋病 (leprosy)。舊約聖經中的大痲瘋,主要是由祭司負責鑑別診斷,以判定其潔淨或不潔淨。被診斷為不潔淨者,必須與社會隔離,絕對禁止參與會幕或聖殿之敬拜。因此,這個診斷,必較是宗教性的診斷。如此,當一個人的全身都變白之後,就是完全的為不潔淨所遮蓋,反而可以被祭司診斷為潔淨了。這樣的矛盾現象,與新約聖經中有關罪是否得赦免的描述很近似。當一個人覺得自己還算不錯時,他就不會謙卑到神面前認罪悔改,他的罪就會一直存在他身上,他就繼續的在不潔淨當中。可是,當一個人承認自己是完全敗壞,一無是處時,他反而會謙卑到耶和華面前,認罪悔改,而得到神赦罪的恩典,獲得主耶穌基督的救贖而因信稱義。這就是耶穌所說一個法利賽人與一個稅吏,上聖殿禱告時,所表現出來的對比態度。法利賽人對自己的道德與宗教表現沾沾自喜,自以為了不起。稅吏則是在上帝面前,垂胸頓足,承認自己罪孽深重,仰望上帝的恩典。主耶穌說,這個稅吏回去之後,要比那個法利賽人,在上帝眼中看來,更算為義了。

題目: 9-13節,為何全身長滿大痲瘋,就要定那患病的為潔淨?有何屬靈的提醒?(約壹1:8-9、賽57:15)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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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zabeth Would Be Unclear for Seven Days

W1  2011-07-25 (利12)

經文: 利未記 12:8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他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他贖罪,他就潔淨了。

默想: 本章經文很短,只有八節,是有關產婦之潔淨之獻祭。當時認為,生產女嬰者之不潔淨日數與居家隔離天數為生產男嬰者之兩倍。但是當滿了潔淨之隔離天數之後,所要獻的祭物,則是男嬰與女嬰一樣。如果家境貧窮者,無能力獻上一隻羊羔作為燔祭,則可以選擇以一隻斑鳩或是雛鴿作為取代。從這裡我們看到上古時期對於性別之間之不同待遇,以及對於經濟弱勢者之特別考量。求主幫助我,在性別之間,盡量不要有歧視,並且對於經濟弱勢者,能夠特別關照。

題目: 關於產婦潔淨的條例為何?你認為有何特別用意?(參提前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