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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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ar of Burnt Offering

W5  2011-07-15 (利6)

經文: 利未記 6:30 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
默想: 在利未記第四章中提及的贖罪祭,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因為宗教領袖祭司之誤導 (4:3),或是全民因為無知而陷入罪中 (4:13)。第二類是政治領 袖誤犯了罪 (4:22),或是百姓誤犯了罪 (4:27)。前者比較嚴重,要由祭司或長老按手在公牛犢頭上,然後再將該公牛犢宰了,公牛的血必須在聖所幔子彈七次,還要將血抹在會幕內聖所中的香壇的四角,然後將剩下的血,都傾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處。將所有的脂油都燒在燔祭壇上面。除了血與脂油之外,整隻公牛的一切,都要搬到營外倒灰之處,完全燒盡。後者則是要獻上公山羊 (政治領袖),或是母山羊或是綿羊 (百姓)。祭牲的血則是抹在燔祭壇的四個角上。這些贖罪祭的肉,則由獻祭的祭司在會幕的院子裡吃 (6:26)。可見耶和華看待屬靈領袖與全民的犯罪,是比政治領袖或是百姓個人犯罪更為嚴重。神啊!求你保守我們,要靠主的恩典來勝過犯罪的誘惑。
題目: 1-7節,贖愆祭有何作用?如何對付罪?你有何看法?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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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o Turtle Doves

W4  2011-07-14 (利5)

經文: 利未記 5:15-16 「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默想: 根據利未記第四到第六章的記載,贖罪祭 (Sin Offering) 與贖愆祭 (Trespass Offering) 似乎有關,卻不完全相同。贖罪祭的救贖對象似乎是針對犯罪的人 (Sinner) 本身,贖愆祭則是比較針對所犯的罪行 (Sin Act)。前者耶和華容許按照犯罪者之經濟能力來獻祭。後者則一律規定要用沒有殘疾的公綿羊 (5:15-18) 來獻祭,而且要加上五分之一的補償。這樣,將我們的罪罰分為人身與行為兩方面來看,當我們犯罪之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贖罪,主要是為我們的罪人身份贖罪,讓我們得以與神復和。但是,就罪行所帶來的後果與傷害,我們還是須要承擔與補償。大衛王犯罪之後,先知拿單宣告耶和華已經赦免了大衛的罪,上帝已經不向大衛掩面,但是,大衛所犯的罪帶來的傷害後果以及補償,似乎大衛還是須要擔當。
題目: 14-19節,贖愆祭與贖罪祭有何不同之處?(參羅8:3、林後5:21、彼前2:24,賽53:5-6)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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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est Caused People To Sin

W3  2011-07-13 (利4)

經文: 利未記 4: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裡,就當為他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默想: 祭司是屬靈的領袖。祭司的錯誤,可能會影響百姓,使百姓都陷入罪裡。在此我們看到屬靈領袖在神面前負有極重的責任。雅各書31節說,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使徒保羅也勸提摩太,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4:16) 求神保守我,要謹慎自己與自己的教導,不要因為自己的言行錯誤,以致於給兄姐們帶來負面的影響。
題目: 獻贖罪祭時,祭司對著幔子彈血七次意思如何(5-617)(參利8:11,33、書六1216、王下五14)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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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lowship Offering

W2  2011-07-12 (利3)

經文: 利未記 3:1  人獻供物為平安祭(平安:或作酬恩;下同),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默想: 燔祭是除了將皮剝掉以外,完全燒在祭壇上全部獻給耶和華的馨香火祭 (1:9)。素祭則是將一部份燒在祭壇上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火祭,其餘的歸給祭司們享用 (2:9-10)。平安祭則是腰子與脂油要完全燒在祭壇上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火祭 (3:4-5),搖的胸與舉的右腿則規給祭司享用 (7:34),其餘的部份則由獻祭者全家一起享用 (7:15-16)。平安祭是神於人之間真正相交 (communion) 的獻祭。
題目: 平安祭的特點是什麼?有何意義?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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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in Offering

W1  2011-07-11 (利2)

經文: 利未記 2:11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默想: 酵與蜜被禁止使用於當作火祭全獻給耶和華的素祭上面。但是,根據利未記2317節的命令,要從你們的住處取出細麵伊法十分之二,加酵,烤成兩個搖祭的餅,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這些搖祭,是初熟之物,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麥子做的餅一同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是獻與耶和華為聖物歸給祭司的。(23:20) 在此我們看到完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與歸給祭司吃的搖祭,對於酵的使用,是相反的。根據路加121節,耶穌警告我們,要防備法利賽人假冒為善的酵。耶穌在馬太166節,又提到撒都該人的酵,指的是撒都該人錯誤的教導 (23:8)。耶穌在馬可85節,另外提到希律的酵,這是對於真理只有表面的喜好,卻為了自己的面子,而可以立刻犧牲真理 (6:20)。使徒保羅把酵銓釋為惡毒與邪惡 (林前5:8)。在上帝面前,我們必須先接受主耶穌贖罪的功勞,才能蒙上帝悅納。但是,在人面前,我們是無法完全擺脫罪的影響。
題目: 「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13),有何意義?(參民1819、太5:13、結43:24、出30:35

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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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nt Offering
W5  2011-07-08 (利1)

經文: 利未記 1:9 但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默想: 燔祭的臟腑與腿要先用水洗淨,然後祭司才將肉塊、脂油、臟腑等一切都全燒在壇上,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作為馨香的火祭。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求主幫助我,能夠靠主耶穌的寶血,將自己完全洗乾淨,然後,我的一生可以擺在祭壇上,成為聖潔、神所喜悅的燔祭,可以一生侍奉主,蒙主的悅納。
題目: 獻燔祭給耶和華有何意義?能夠除去人的罪嗎?你有想法?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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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Bitten By Poisonous Snake

W4  2011-07-07 (徒28)

經文: 使徒行傳 28:31 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
默想: 這是使徒行傳的結語,保羅是被軟禁,等待該撒皇帝的最終審判。他還是邀請羅馬城的猶太人前來,盡全力向他們傳福音。雖然猶太人對於福音的反應參差不齊,但是保羅傳福音的熱忱並不減少。求神保守我,讓我也能盡一生盡力傳福音。
題目: 11-31節,保羅在羅馬兩年期間有何作為與生活態度?對於我們的生活有何提醒?

2011年7月3日 星期日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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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And Ship Wreck

W3  2011-07-06 (徒27)

經文: 使徒行傳 27:24-25 『保羅,不要害怕,你必定站在該撒面前,並且與你同船的人,神都賜給你了。』所以眾位可以放心,我信神他怎樣對我說:事情也要怎樣成就。
默想: 保羅除了牢獄之災的人禍以外,在他為主殉道之前,上帝還讓他遭遇到颱風海難的天災。保羅的遭遇,與舊約的約伯很像。約伯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耶和華卻讓約伯遭遇家破人亡的天災人禍,使約伯對於耶和華的信心,遭遇極為嚴酷的考驗。約伯在這些大災難中,仍就堅定持守他的信仰。約伯甚至在遭遇妻子的嘲諷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吧!約伯卻對他說:「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2:9-10) 約伯更進一步遭受他最好的三位朋友的誤會與指控時,他還是用信心緊緊抓住神。約伯說:他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13:15) 我們在這裡看見的,是使徒保羅在遭遇到法利賽人的誣告,兩任巡撫的顢頇推拖,再加上這次的颱風海難,保羅還是持守對於上帝的信心,並且繼續勇敢為主作見證。求主將這樣堅持到底的信心賞賜給我。
題目: 21-36節,保羅被押解到羅馬途中遇船難事件,對於基督徒面對苦難有何提醒與學習?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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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ome Like Me, Without These Chains

W2  2011-07-05 (徒26)

經文: 使徒行傳 26:29 保羅說:「無論是少勸是多勸,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鍊。」
默想: 保羅在此是帶著鎖鍊的被告。保羅在巡撫非斯都與亞基帕王及夫人百尼基的面前,勇敢的為主作見證。這正是主耶穌以前對他的門徒曾提出的警告。主耶穌說,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什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10:16-20) 這是主給我們一個很特別的作見證的機會。在法庭上面,保羅看來是最弱勢最無助的被告,他被一群有權有勢、掌握生殺大權的法官與陪審團以及來勢洶洶、欲置之死地而後快的法利賽人所包圍。當保羅在為自己答辯時,這一群人勢必非常專注的洗耳傾聽。法官要聽出保羅是否有犯了國法,控方則是要在保羅的答辯中,企圖抓保羅言詞中是否有小辮子可以加以利用來打擊保羅。不論如何,這是為主作美好見證的絕佳機會。當主把這樣的機會給我時,求主也將聖靈賞賜給我,讓我不會害怕,能夠勇敢而清楚的說出為主的見證。讓我對這些圍繞我,要置我於死地的人也還有慈悲憐憫的心,像保羅一樣,能夠從心底說出,無論是少勸是多勸,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鍊。
題目: 24-32節,保羅在亞基帕王前見證的結果如何?非斯都與亞基帕王的反應為何?你有何看法與學習。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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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Before Festus

W1  2011-07-04 (徒25)

經文: 使徒行傳 25:11 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什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該撒。

默想: 使徒保羅在這裡,為了求得公平的審判,主動提出他要上訴最高法院,就是該撒皇帝的審判庭。這樣的請求,給了高等法院的非斯都一個踢皮球的機會。他希望將這個燙手山芋往上丟給該撒。在此我們看到羅馬行政體系官僚迂腐無能的一面。保羅在歌林多前書第六章,談到基督徒不應該將彼此間之爭議上告於法庭。如此看來,有關基督徒是否能到法庭提告,保羅留給我們兩個不同的建議。我們必須小心的思考,應當用那一個建議來處理比較妥當。

題目: 從保羅在巡撫非斯都前受審的態度與見證,有何我們可以學習仿效為人處世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