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0日 星期一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90423


W4 2009-04-23 (詩57:1-58:11)

經文: 詩篇 58:10
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要在惡人的血中洗腳。

默想: 主啊!大衛在詩篇中清楚的表達他對於仇敵與惡人的厭惡與排斥,以致於他甚至會對於他們的受害遭殃而感到幸災樂禍。求主保守我,當我的仇敵遭殃時,我會哀矜而不會竊喜。

題目: 大衛對於惡人與仇敵的態度你有何感想呢?

4 則留言:

  1. When we are criticized or treated unfairly, what we should do is not to resort to revenge or inner self-pity. Our heart should remain steadfast; meanwhile we shall sing and make music. (Ps 57:7)

    I like the following verses a lot (Ro 12: 17-19):
    “Do not repay anyone evil for evil…”
    “If it is possible, …live at peace with everyone.”
    “Do not take revenge, …but leave room for God’s wrath, for it is written…”

    May God help me bear a manner of tolerance and be overcome evil with good. Prayer in the name of Je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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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家平安

    "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要在惡人的血中洗腳。因此,人必說: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斷的神!"58:10-11

    遭遇到別人所製造出來的苦難(如文化大革命'猶太集中營etc)時,只有這樣的"想法"能支撐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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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草戊尚土 牧師和各位俱樂部的兄姐,平安:

    我想大衛在這裡對於惡人與仇敵的態度有點是『報復性的公義』(Retributive justice),也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律,這在約伯記也有類似的論述,或許人在遭到陷害時大概還是難免想要報復,或是祈求主替他主持公道,甚至是最好能讓對方嚐點苦頭。但是,這樣的公義往往是冷酷的,讓人受傷是不對的,但是你使讓你受傷的人受傷也是讓人受傷,這樣的彼此傷害便很難復原。

    所以真正的公義還包含慈愛,也就是牧師常提到的『挽回性公義』(Transformative justice),上帝並不是讓那些做壞事的人得到報應也就完了,祂會更進一步的要把那些做不對事情、行不義的人挽回過來,這也是基督教裡獨一無二的公義。

    但願主憐憫我,讓我有慈悲與寬恕的心,不會咒詛曾傷害我的人,也讓我為自己曾傷害到別人事而認罪,求您賜我能力,讓我能遵行您的話語去愛我的仇敵,也幫助我軟化他們的心來原諒我。

    阿們。

    卯同學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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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饒恕的功課,真的很不容易。
    是什麼樣的仇恨,讓人祈求可以在『惡人的血中洗腳』?
    每當此時,我總會想及我所在意的事情,我所深愛的人,如果有一天,有一個人,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即使有理由)傷害了我、傷害了他。我還能在這個加害者的身上看見神的榮美嗎?如果甚至連這個加害者,一個饒恕的對象都沒有時,似乎攻擊來自神時,我還能堅持我的信仰嗎?
    親愛的主,堅固我的心,我的信仰,預備我,如果將來,真的有這麼一天,讓我所行的一切不得罪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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