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2日 星期一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90113


W2 2009-01-13 (路12:1-12:59)

經文: 路加福音 12:1
這時,有幾萬人聚集,甚至彼此踐踏。耶穌開講,先對門徒說:「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

默想: 主耶穌,求你保守我,不要犯了和法利賽人一樣的錯誤,就是在人的面前裝出一副道貌岸然的假冒完善樣子。求你讓我學習成為一個裡外一致的人。

題目: 你對這位無知財主有何感想像?

5 則留言:

  1. 我覺得財主的問題不在他所擁有的,而是他誤以為這樣就夠了'誤以為金錢就是生命的答案."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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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財主收藏他自認屬於自己的一切糧食和財物,
    要自認屬於自己的靈魂安逸享樂,但沒去思慮當神取去了靈魂,他將如何面對。

    生命勝於飲食,身體勝於衣裳,願以聖經更新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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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草戊尚土 牧師和各位俱樂部的兄姐,平安:

    『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最近有一本很紅的書:『窮得只剩下錢』,作者是王陽明牧師,他認為人生有兩條路,一條是生活的路,另一條是生命的路,雖然兩條路層面是不同的,但卻不是二選一的選擇,而是兩條路都要走。

    回到今天經文裡面那位無知的財主,我想他應該是只想走生活的路,而且走的似乎還不錯,但是生命的路要怎麼走,因為『無知』所以他大概也不清楚,於是便覺得我的生活富足了,生命也必然豐盛。

    其實,在我還不是基督徒之前也是有著同樣的想法,我應該讓自己和家人過更好的生活,所以累積足夠的財富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但是為了賺錢我失去陪家人的時間,我也變得貪心,想買更好的車子,住更好的房子,久而久之靈魂便歸給了瑪門。

    感謝主的憐憫,讓我『知道』我有可能因為主耶穌的恩典,能得著生活與生命的幸福,但是就如王陽明牧師的另一本書:『知行不合一』,有時我還是會被自己的意志所左右,但願主真的能給我同在的智慧,在生活與生命的追求上不斷的給我教導,讓我在面對問題時能給我最好的解答。

    卯同學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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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每毎讀到這段經文,就想起托爾斯泰「人為什麼活著?」的故事。當中有三件事,使被貶入人間的天使,明白人為什麼活著。其中一件事,就是用這段經文改寫的。很有意思,有興趣可以看看!
    聖經中的內容,好像不斷地在提醒我們,我們是管家、是寄居,對我們所賺得的,對我們所生養的(子女),甚至是我們的身體(性命)。我們應該都只是「管家」,但我們卻常視為「擁有」。錢財、子女,以管家的身份自居,或許還容易些。但是連命,都不是自己所擁有,真的是……。但從古至今,又有誰『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是啊!連命都是上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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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Dear All, Peng An,
    Possession was a very intriguing and interesting human phenomenon.
    John Ruskin once told such a story, that one man boarded a ship carrying his entire wealth in a large bag of gold coins. A terrible storm came up a few days into the voyage and the alarm went off to abandon ship. Strapping the bag around his waist, the man went up on deck, jumped overboard, and promptly sank to the bottom of the sea. So asks Ruskin: "Now, as he was sinking, had he the gold? Or had the gold him?"
    A man possesses a possession.
    Then gradually the possession possesses the man. When did that transition of ownership happened is a very interesting question that all of us would like to meditate. When you own some precious possession, then you are hte owner of the possession. When you are preoccupied by the possession to the exclusion of all other relationships or engagements, then you are possessed by your possession. You are no more master of the possession, but you become the slave of your possession.
    財主與財奴之間何時跨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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