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9日 星期六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81204


W4 2008-12-04 (詩13:1-16:11)

經文: 詩篇 16:6 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

默想: 親愛的主啊!感謝祢用繩量給我地界。求你幫助我,能夠看清楚這個界線的所在,能夠尊重這個界線,不任意的越界跨線。求你也幫助我,會欣賞並享受祢所恩賜我的產業,並且會對祢感恩與報恩。

題目: 根據詩篇15篇的內容,你認為什麼人能夠與上帝親近呢?

4 則留言:

  1. 行為正直、作事公義、說誠實話,不讒謗人、不惡待人、不隨夥毀謗鄰里,並尊重敬畏耶和華的人,即使吃虧也遵守誓言,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看完這些,心中有二個疑問。
    1、這裡未提到這人須認識耶和華,信祂,遵行祂的旨意。所以,可以用這段經文來說明「那些一生行為正直,但不認識耶和華即過世的人,依然可以得到拯救」嗎?還是因為這是大衛寫的詩,有其背景。因為寫的、看的、聽的都是認識神的人,所以不用多說明。這只是表達一個認識神的人,還要如此行事為人,才是可以寄居神的帳幕、住在祂的聖山?
    2、這裡提到「不放債取利」!身在金融界工作的弟兄姐妹,該如何解釋這段經文?可想見的這裡應該是說放高利貸。但有其他經文可以支持「高利貸」的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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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草戊尚土 牧師,平安:

    個人也頗贊同 Yuze 姐的看法,上帝的本質是愛,能被這樣的愛所充滿的人,他的行為言語應該就如這章節所述:『正直、公義、誠實、不出惡言、善待朋友、忠於誓言、不放債取利、不收受賄賂。』

    我想重要的是他能在日常生活中活出神的樣式,而非看他是受洗的信徒或非信徒,或是從事何種職業吧。

    親愛的主,請您讓我更親近您,在您慈愛裡挪去我的一切軟弱,請您的聖靈引領我,開啟我的眼,更新我的心,在我每天的生命中。

    卯同學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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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想這應該可以和新約裡的"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相呼應吧!

    很多年前,我曾經向一位屬靈的長輩借錢,利息比照銀行,雖然有人覺得"怎可向弟兄取利?"但我個人覺得是合理的,因為這位長輩賺的也是辛苦錢,他沒有規定我幾時要還清'沒有用高利貸的利息,合理阿!(Ps.當年的債務已經還清,那位長輩也已經返回天家)

    所以贊成yuze"高利貸"的解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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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ear all, Peng An,
    It seemed that all three of you would agree on a watering down interpretation on the interest-generation loan.
    I just wanted to remind you that in the Bible, there were many similar very radical and extreme descriptions, such as in Mt 5:29-30. Some would try to use cultural background to historicalize or localize the description. Some would try to limit the application of these descriptions to some special groups of people, some would try to spiritualize them.
    As for the high interest usury, you might want to check the following urls,

    http://en.wikipedia.org/wiki/Usury
    http://www.bible-topics.com/Usury-or-Interest.html

    The Nehemiah case might be a relevant one. (Nehemiah 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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