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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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ar of Burnt Offering

W5  2011-07-15 (利6)

經文: 利未記 6:30 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
默想: 在利未記第四章中提及的贖罪祭,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因為宗教領袖祭司之誤導 (4:3),或是全民因為無知而陷入罪中 (4:13)。第二類是政治領 袖誤犯了罪 (4:22),或是百姓誤犯了罪 (4:27)。前者比較嚴重,要由祭司或長老按手在公牛犢頭上,然後再將該公牛犢宰了,公牛的血必須在聖所幔子彈七次,還要將血抹在會幕內聖所中的香壇的四角,然後將剩下的血,都傾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處。將所有的脂油都燒在燔祭壇上面。除了血與脂油之外,整隻公牛的一切,都要搬到營外倒灰之處,完全燒盡。後者則是要獻上公山羊 (政治領袖),或是母山羊或是綿羊 (百姓)。祭牲的血則是抹在燔祭壇的四個角上。這些贖罪祭的肉,則由獻祭的祭司在會幕的院子裡吃 (6:26)。可見耶和華看待屬靈領袖與全民的犯罪,是比政治領袖或是百姓個人犯罪更為嚴重。神啊!求你保守我們,要靠主的恩典來勝過犯罪的誘惑。
題目: 1-7節,贖愆祭有何作用?如何對付罪?你有何看法?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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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o Turtle Doves

W4  2011-07-14 (利5)

經文: 利未記 5:15-16 「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默想: 根據利未記第四到第六章的記載,贖罪祭 (Sin Offering) 與贖愆祭 (Trespass Offering) 似乎有關,卻不完全相同。贖罪祭的救贖對象似乎是針對犯罪的人 (Sinner) 本身,贖愆祭則是比較針對所犯的罪行 (Sin Act)。前者耶和華容許按照犯罪者之經濟能力來獻祭。後者則一律規定要用沒有殘疾的公綿羊 (5:15-18) 來獻祭,而且要加上五分之一的補償。這樣,將我們的罪罰分為人身與行為兩方面來看,當我們犯罪之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贖罪,主要是為我們的罪人身份贖罪,讓我們得以與神復和。但是,就罪行所帶來的後果與傷害,我們還是須要承擔與補償。大衛王犯罪之後,先知拿單宣告耶和華已經赦免了大衛的罪,上帝已經不向大衛掩面,但是,大衛所犯的罪帶來的傷害後果以及補償,似乎大衛還是須要擔當。
題目: 14-19節,贖愆祭與贖罪祭有何不同之處?(參羅8:3、林後5:21、彼前2:24,賽53:5-6)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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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est Caused People To Sin

W3  2011-07-13 (利4)

經文: 利未記 4: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裡,就當為他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默想: 祭司是屬靈的領袖。祭司的錯誤,可能會影響百姓,使百姓都陷入罪裡。在此我們看到屬靈領袖在神面前負有極重的責任。雅各書31節說,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使徒保羅也勸提摩太,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4:16) 求神保守我,要謹慎自己與自己的教導,不要因為自己的言行錯誤,以致於給兄姐們帶來負面的影響。
題目: 獻贖罪祭時,祭司對著幔子彈血七次意思如何(5-617)(參利8:11,33、書六1216、王下五14)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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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lowship Offering

W2  2011-07-12 (利3)

經文: 利未記 3:1  人獻供物為平安祭(平安:或作酬恩;下同),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默想: 燔祭是除了將皮剝掉以外,完全燒在祭壇上全部獻給耶和華的馨香火祭 (1:9)。素祭則是將一部份燒在祭壇上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火祭,其餘的歸給祭司們享用 (2:9-10)。平安祭則是腰子與脂油要完全燒在祭壇上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火祭 (3:4-5),搖的胸與舉的右腿則規給祭司享用 (7:34),其餘的部份則由獻祭者全家一起享用 (7:15-16)。平安祭是神於人之間真正相交 (communion) 的獻祭。
題目: 平安祭的特點是什麼?有何意義?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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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in Offering

W1  2011-07-11 (利2)

經文: 利未記 2:11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默想: 酵與蜜被禁止使用於當作火祭全獻給耶和華的素祭上面。但是,根據利未記2317節的命令,要從你們的住處取出細麵伊法十分之二,加酵,烤成兩個搖祭的餅,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這些搖祭,是初熟之物,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麥子做的餅一同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是獻與耶和華為聖物歸給祭司的。(23:20) 在此我們看到完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與歸給祭司吃的搖祭,對於酵的使用,是相反的。根據路加121節,耶穌警告我們,要防備法利賽人假冒為善的酵。耶穌在馬太166節,又提到撒都該人的酵,指的是撒都該人錯誤的教導 (23:8)。耶穌在馬可85節,另外提到希律的酵,這是對於真理只有表面的喜好,卻為了自己的面子,而可以立刻犧牲真理 (6:20)。使徒保羅把酵銓釋為惡毒與邪惡 (林前5:8)。在上帝面前,我們必須先接受主耶穌贖罪的功勞,才能蒙上帝悅納。但是,在人面前,我們是無法完全擺脫罪的影響。
題目: 「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13),有何意義?(參民1819、太5:13、結43:24、出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