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ar of Burnt Offering
W5 2011-07-15 (利6)
經文: 利未記 6:30 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
默想: 在利未記第四章中提及的贖罪祭,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因為宗教領袖祭司之誤導 (利4:3),或是全民因為無知而陷入罪中 (利4:13)。第二類是政治領 袖誤犯了罪 (利4:22),或是百姓誤犯了罪 (利4:27)。前者比較嚴重,要由祭司或長老按手在公牛犢頭上,然後再將該公牛犢宰了,公牛的血必須在聖所幔子彈七次,還要將血抹在會幕內聖所中的香壇的四角,然後將剩下的血,都傾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處。將所有的脂油都燒在燔祭壇上面。除了血與脂油之外,整隻公牛的一切,都要搬到營外倒灰之處,完全燒盡。後者則是要獻上公山羊 (政治領袖),或是母山羊或是綿羊 (百姓)。祭牲的血則是抹在燔祭壇的四個角上。這些贖罪祭的肉,則由獻祭的祭司在會幕的院子裡吃 (利6:26)。可見耶和華看待屬靈領袖與全民的犯罪,是比政治領袖或是百姓個人犯罪更為嚴重。神啊!求你保守我們,要靠主的恩典來勝過犯罪的誘惑。
題目: 1-7節,贖愆祭有何作用?如何對付罪?你有何看法?
Though all the instances (Le 6: 1-7) relate to our neighbor, yet it is also a trespass against the Lord. The sin a person commits in lying to his/her fellowman is a sin against the Lord. Because he has sinned, he is guilty.
回覆刪除“…… if you are offering your gift at the altar and there remember that your brother has something against you, leave your gift there in front of the altar. First go and be reconciled to your brother; then come and offer your gift” (Mt 5:23-24). Therefore, we may know that the Lord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makeup, our relationship with people around us.
贖愆祭與贖罪祭性質相同,專為贖罪。贖罪祭常指公開的罪行,違背神的誡命;贖愆祭常指個人的罪行和生活上的錯失虧欠,而且還有賠償,這是贖愆祭不同之處。贖愆祭不僅要被定罪而要加上刑罰,這種罪除了要 獻祭外,還要繳罰款。贖愆祭有三方面的罪要對付清楚:1)干犯聖物的罪 2)干犯律法的罪 3) 干犯別人的罪(利未記六1-7)。
回覆刪除正如利未記六2所述:「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或 交易上,行了詭詐」。干犯別人的罪大半是輕忽的罪:摸了不潔之物「卻不知道」,冒失發誓「卻不知道」,誤犯聖物、誤行錯事「卻不知道」,雖非故犯,仍有罪愆,人須負責,且要贖罪。這是侵犯了別人的利益, 不但要如數歸還,還要加上罰款,要向神認罪獻祭。神也要人向人認錯。因為神看得罪人就 是得罪祂。贖愆祭的作用很明顯的是叫人從知罪開始,要向神認罪,向人公開認錯、加上賠償行動,由祭司代為獻祭,這樣獻祭者的罪才可得赦免。
今天,耶穌基督完成了舊約的一切祭。可是有一點,就贖愆祭的應驗而言,對以上所述的犯罪者(干犯別人的罪)給受傷害者的賠償是基督不能代替完成的。
所以耶穌教導門徒祈禱說:赦免我們的過犯,正如我們赦免那些得罪我們的人(太六12)。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五23-24)。當耶穌去到撒該的家,撒該認識自己對人的損害,便說:主呵,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聽到了這悔改的向人賠償,耶穌才宣告:今天救恩到了這家(路十九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