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0日 星期日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101011

Shema Yisrael

W1  2010-10-11 (申6:1-7:11)
 

經文: 申命記 6:2 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默想:耶和華將律例、誡命、典章賞賜給我們,不只是要我們一生遵行,還要我們能夠將這些律例、誡命、典章教導給我們的子子孫孫,好讓我們自己以及我們的子孫都能夠一生敬畏耶和華,蒙上帝的祝福與保守。求主幫助我,不只願意一生靠主的恩典,遵行上帝的旨意,還要求主幫助我,賞賜我聰明智慧,知道如何教導自己的子女,也能夠一生遵行上帝的旨意。

題目:你對於申命記第七章耶和華禁止異教通婚,有什麼看法呢?

4 則留言:

  1. The main reason why the Lord forbids Israel to intermarry with the nations driven by Him is that He wants to protect the Israelites from being “polluted” by the altars, sacred stones, Asherah poles, and idols of the heathen.

    God sets strong affection on the chosen and hopes for absolute faith of His people. But in modern society there are many examples of the heathenish marriage. I think He won’t take His blessing away as long as His son or daughter sets a good example to his/her other half as a respectable Chris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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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家平安

    「不可與他們結親。...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7:3-4)

    不可與異教徒結親,是神對我們的保護,正是「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林後6:14)價值觀的差異會導致工作、生活、子女教育等等的衝突。

    希望我的孩子能敬虔愛主,也希望他將來能有同負一軛的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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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 申命記的異族禁止通婚命令有其時代背景,主要是防止通婚接下來之異教崇拜及道德淪喪、悖逆神。在今日要思考的是異教(或非基督徒)通婚。可能沒標準答案,有一點可確認,與與非基督徒結婚,變數、風險、代價較高。
    2. 這兩章申命記是否是中庸的成功神學,至少我贊成。
    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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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贊同 Elder Ian「...有一點可確認,與非基督徒結婚,變數、風險、代價較高。」的說法,所以我們要對另一半尚未成為基督徒的主內兄姐,付出更多關懷與接納,好讓其伴侶有機會踏進教會、得著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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