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th And Naomi
W5 2012-04-13 (得1)
經文: 路得記 1:20-21 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的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的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
默想: 拿俄米跟隨他的先生,因為猶大地的大饑荒而全家移民到摩押地去討生活。兩個兒子也都與當地的女子成婚。拿俄米沒有想到,在十年之間,他的先生與兩個兒子都相繼去世。拿俄米的意思原來是甜,但是想不到為了饑荒而往摩押移民所帶給拿俄米的,卻是丈夫與兒子都相繼去世的悲慘遭遇。拿俄米自認他的人生應該是叫做瑪拉 (就是苦的意思)。拿俄米認為他一生的苦是來自全能的耶和華。拿俄米還是想要返回敬拜耶和華的故鄉。拿俄米作夢也沒有想到,耶和華要藉著摩押女子路得,也就是他的二媳婦,要給他的人生帶來喜樂與盼望。拿俄米也沒有想到,耶和華要從他的苦難人生當中,帶來彌賽亞的盼望給整個以色列民族與全世界。主啊!如果是你要我吃苦,好叫全世界因此蒙福,求主幫助我,願意在你的面前學習順服。
題目: 路得在猶太人的眼中是個外邦女子,但這外邦女子敬拜上主的態度,卻比猶太人還猶太人。她原可回去拜她的神「基抹」,但她卻決意選擇跟隨拿俄米拜上帝,試問,若有機會讓你再選擇一次,你會作何選擇?(v16-17)
拿俄米決定回故鄉,真的是很勇敢的決定,沒有讓"面子問題"成為障礙。
回覆刪除路得的選擇,也很令人佩服,雖然有一可能是因為在她本家已無牽掛,但跟著一無所有的婆婆,幾乎確定是"得不到甚麼"的,"愛"應該就是她的動機吧!
再有一次選擇的機會?我衷心且懇切地祈求:主啊!您一定要再選我喔!拜託拜託!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路得記 1:16-17)
回覆刪除(一) 拿俄米再三給路得自由,勸她不必再跟隨下去,但是路得卻大膽地運用婆婆給她的自由,去揀選一條跟隨婆婆, 受苦的不自由的路。
(二) 路得本是外邦人,她之認識神,必然是因從拿俄米的言行舉止,目睹神的恩惠和神的自己,故此定意揀選拿俄米的神作她的神。
(三) 從路得的話我們可以看出,她之定意跟隨拿俄米,並不是出於一時感情的衝動,而是出於深思熟慮的結果,她知道她所要面臨的將是怎樣的境遇,但是她不以為苦,反而歡然面對。綜合路得決意選擇跟隨拿俄米敬拜耶和華的心志,有下列幾點,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
1)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這是路得的「信仰的抉擇與宣告」。
2) 「你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去,」路得認為在她們所行的路上,只認定神;神在那裏,她們也在那裏,無論甚麼艱難,都不能稍微移動她們的腳步。
3) 「你在那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說出路得強烈渴慕神的同在,不管何種情況,只要與神同在就是天堂,就能使她們心滿意足。這句話也表明她有受苦的心志。
4) 「你的民就是我的民,」(原文)表示她不只願意和自己民族的信仰割斷關係,且決心成為以色列民一份子,事奉耶和華神。說出信靠這位又真又活的神,一生持定祂,不再別有愛慕。
5) 「你在那裏死,我也在那裏死...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說出路得有一個忠心跟隨神至死不渝的心志。死亡的能力、陰府的權柄,都要在這樣的人面前顫抖。因為『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十二11)。這裡意指:
是的,看到路得決意選擇跟隨拿俄米敬拜耶和華的心志,我們知道決意、要委身、要「作主的門徒」、跟隨主不是一時衝動的事,乃是一輩子的事。求主幫助我們,我們既願與主一同埋葬同復活,決志跟隨主,使我們能勝過罪的纏累與世界的誘惑,直跟到地上生命的末了。絕不在主的道路之外,另有揀選。要跟隨主,作祂的門徒,我們當背起十字架來跟隨祂。天天效法祂的死,經歷與祂『同死』同復活的能力。在生活上分別為聖,作神光明的兒女,並且彼此相愛,同甘共苦,同負一軛,多認識主,捨己。背起十字架,跟從主, 就像拿俄米生活有見證一樣,活出主自己來,吸引更多像路得的人來跟隨主。
牧師的默想:「主啊!如果是你要我吃苦,好叫全世界因此蒙福,求主幫助我,願意在你的面前學習順服。」好沉重,但我想這也是基督教的信仰跟別人不一樣的地方。
回覆刪除試問,若一個信仰要你受苦換來全世界的蒙福,你願意繼續跟隨下去嗎?開始接觸福音時,往往都被表面上的美好所吸引,但真正認識後,才知道背起自己十架是多麼不易。當然我多希望上帝可以依照我想像的祝福給我,但倘若上帝有別得旨意,也求主幫助我能夠順服並完成祂所交待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