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Death of Eli
W2 2012-04-24 (撒上4)
經文: 撒母耳記上 4:17 報信的回答說:以色列人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民中被殺的甚多!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也都死了,並且神的約櫃被擄去。
默想: 以利以及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誤導以色列百姓,讓他們誤以為只要擁有耶和華的約櫃,就可以戰勝敵人。或許他們認為耶和華為了自己名的緣故,在最後關頭耶和華會顯出神威,擊殺敵人,不讓約櫃被敵人所俘虜。那裡知道,何弗尼、非尼哈以及以色列人雖然擁有耶和華的約櫃,但是他們的日常生活行為,卻是得罪耶和華。耶和華寧可讓約櫃被非利士人擄去,也不出手保護得罪他的以利兩個兒子以及以色列百姓。約櫃是大祭司一年一次的贖罪日 (Yom Kippur) 才得以代表全體以色列民到耶和華面前贖罪敬拜之處。約櫃可以說是以色列民的宗教儀式行為,當以色列人的生活倫理行為已經偏離了耶和華所吩咐的律例誡命時,雖然還是在宗教儀式行為上照常進行,卻得不到耶和華的悅納與保護。記得亞當與夏娃的兩個兒子該隱與亞伯都到耶和華面前獻祭。亞伯牧羊,獻上羊羔,該隱耕作,獻上土產。聖經說,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卻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亞伯的為人與倫理生活行為被耶和華看中在先,亞伯的供物與宗教儀式行為被耶和華悅納乃是在後。該隱不明就理,以為耶和華喜歡吃涮羊肉,對亞伯偏愛,因而向耶和華暴怒到變了臉色。耶和華向該隱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創4:7) 耶和華很清楚的提醒該隱,要在日常生活倫理行為中悔改向善,然後他的獻祭就可以得到耶和華的悅納。該隱不只不知悔改,還將怒氣轉移到亞伯身上而殺害了無辜的亞伯。在這裡我們看到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以及以色列人也誤以為他們只要擁有宗教儀式行為,就可以蒙耶和華悅納與保護。求主幫助我,不要陷入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以及以色列人那樣只是遵行宗教儀式行為,卻在生活倫理行為上面得罪上帝。求主幫助我,每天會自我反省並悔改,遵行上帝的命令與誡命。
題目: 耶和華發出的警訊,未得以色列民的注意,以致耶和華離開他們,而受到非利士人的攻擊、被殺、約櫃被擄。試想,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是否儆醒省察上主發出的警訊?不至於在上主離開我們後,才恍然大悟?(v1-11)
「百姓回到營裡,以色列的長老說:「耶和華今日為何使我們敗在非利士人面前呢?我們不如將耶和華的約櫃從示羅抬到我們這裡來,好在我們中間救我們脫離敵人的手。」(撒上 4:3)
回覆刪除以色列人敗在非利士人面前,死了軍兵約有四千人。他們以為把約櫃從示羅抬到他們營中,就有上帝的同在。他們說:約櫃在我們中間(When it is with us,)救我們脫離敵人的手(When it is with us, it will save us from the hand of our enemies.)。大多數的以色列人都認為他們敗在非利士人面前(第一次死了四千人,後來又死了步兵三萬人)(撒上4:10)的主要原因,乃是由於「榮耀離開以色列,因為神的約櫃被擄去了」。
事實上,我們看見,約櫃只是象徵著上帝與他們同在;但當以色列人的生活倫理行為已經偏離了耶和華所吩咐的律例誡命時,雖然他們遵守宗教儀式來獻祭,縱使有了約櫃在他們營中,卻得不到耶和華的悅納與保護。相反的,若以色列人一心尊上帝為大,在日常生活倫理行為中悔改向善,按照摩西的律法,大祭司在贖罪日 (Yom Kippur)的獻祭, 才可以得到耶和華的悅納。可見,有「上帝的同在」,獻祭才有意義,得勝的關鍵在於「上帝的同在」,而不是約櫃。
求主幫助我們,常常來到主面前,與主有密切的關係,聖靈常與我們同在,讀經禱告,省察自己,看看自己有沒有不討上帝喜悅的罪行沒有?若有,趕快認罪悔改,求主的寶血遮蓋,塗抹,每時每刻,聆聽主的聲音,儆醒,等候,過一個得勝的生活,討祂的喜悅,把歸榮耀給上帝!
其實今天這段經文也給我很好的提醒,如同「我們不如將耶和華的約櫃、從示羅抬到我們這裏來、好在我們中間救我們脫離敵人的手」這節。我們是不是稍愈不順心事,就馬上求靠上帝?禱告固然重要,上帝也必答應我們所求,只是我們所求的是否是上帝喜悅的,我們的心態是否正確?
回覆刪除生活中,有很多我們無論怎樣盡力,卻無法辦到的事,但如果我們不盡力,怎能知道上帝的存在?求主幫助我能夠盡自己本分,不要時時拿您當擋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