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0日 星期日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80422

W2 2008-04-22 (太12:31-13:30)

經文: 馬太福音 12:32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默想: 求主保守我的口,不要在言語上干犯聖靈。

題目: 你想耶穌的母親聽到耶穌這段關於家人的話會有何感受?

5 則留言:

  1. 有點不懂!為什麼特別強調「不可以干犯聖靈」。以前曾聽別人根據這段經文得到結論--「不可褻瀆聖靈,因為不得赦免。但是褻瀆基督可以。」雖然,知道這個結論有問題,但是還是不懂,為什麼要特別強調不可褻瀆聖靈。是因為三位一體的神,彼此推崇嗎?是因為聖靈將來,要成為門徒的保惠師,但祂又看不見,所以耶穌要強調聖靈的尊貴的身份嗎?藉由這樣的提醒,讓門徒對聖靈敬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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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Dear YuZe, Peng An,
    Thanks for your sharing. My personal hermeneutics for this section of the Bible was that the Holy Spirit would move and touch our heart so that we could recognize and confess our sins and we could receive the forgiveness from our God.
    If we grieve the Holy Spirit to such a degree that He decided not to bother us any longer, then we lost the only power that could make us aware of our sins, then we could not repent, and not forgi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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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草戊尚土 牧師,平安:

    今天剛好讀了 JBC 小姐在Wow 寫的『忠愛一生』,其中『小文事件』提到小文的父母報警來教會抓她回去,為的就是不讓小文受洗成為基督徒。我想如果父母與小孩的信仰不同,或是根本排斥對方的信仰,這會是一件很難處理的事情。

    耶穌在當時熱衷傳揚福音,但是卻被祂的家人視為瘋子,好幾次要拉祂回家。當然如果我們設身處地去想,哪一天我的女兒告訴我,我不是她的父親,那些教會裡的執事、長老才是她的父親,我想我還是會很難過吧,在其他非基督徒眼裡也會覺得不大對勁吧?而我可能會拉她去看精神科醫師。

    當然,這段經文並不能用世俗的認知去了解,那是耶穌傳達天父與祂子女間親密關係的訊息,只是用了人的字句而容易讓人誤解。不過,這也許也給了我們一些教導,在和別人分享福音或是見證時,我們也應該從別人(非基督徒)的感受去斟酌用詞,不然如果我女兒還是告訴我,我不是她的父親,我可能會罰她不准吃糖糖。

    常忘了別人感受的 卯先生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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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ear Yuze,

    這名字有點像一種水果,是中秋節才吃得到的,不知道有沒有猜對?

    不管如何,歡迎你加入俱樂部!我覺得收穫很多呢!

    應該叫做小卯 的卯先生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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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平安!草戊尚土,謝謝你的分享。
    終於,讓我對這段經文,有個令我接受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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