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91026


W1 2009-10-26 (利19:1-19:37)

經文:利未記 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默想:
從這句簡短的經文,我們發現耶和華是非常重視關係的上帝。他要我們孝敬父母,這也是上帝在中華文化傳統價值中的啟示,是我們向華人傳福音很好的接觸點。耶和華也重視我們與他的關係,要我們在忙碌的工作當中,要每週分別一天安息,守為聖日,好親近上帝、敬拜上帝。求主幫助我,會重視我與您以及我與人之間的關係。


題目:
你覺得這段經文中的命令,是否到今天都要照字面來執行呢?

4 則留言:

  1. “Do not seek revenge or bear a grudge against one of your people, but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I am the Lord” (Leviticus 19:18). Within these positive and negative commandments, what we should follow is: “What is hateful to you, do not do unto others.”

    No commandment is not necessarily a blessing. Jesus wants us to “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This is the first and greatest commandment. And the second is “to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All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hang on these two commandments. (Matthew 22: 37:40). As long as we abide by these two, it is like we obey the 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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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家平安

    今日應該是守「愛神、愛人」的大原則吧!舉例來說,「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19:28 ,如果一定要按字句來遵守,那「法醫」不就是違背神旨意的職業了?

    另一方面,好像也不能太「寬鬆」以對,例如算命及星座等玩意兒,還是不要碰的好。

    求神賜給我們智慧來分辨,哪些是不可更改、哪些是可以因時制宜的。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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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覺得大部份與現在有的觀點都相似。大都是不能作的。
    不過有些命令,可能有其背景或是意義存在,所以神不希望我們作。例如:田裡不可以撒兩種不同種子、兩種料子作成的衣服不可穿…。在網路上我查到一篇關於紋身的內容。作者認為紋身是從撒旦教、巫術、邪靈崇拜而來。進行紋身的過程是一種異教崇拜的儀式,所以他堅持基督徒不可以紋身。雖然我也不喜歡紋身,但是倒沒有這麼強烈覺得不可以作。與JBC姐有同感「敬畏神、與人彼此相愛」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所作的事情,心中沒有平安,擔心神不喜悅,就不要作。如果作了不能建立別人的信仰,反而使他跌倒,還不如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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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草戊尚土 牧師和各位俱樂部的兄姐,平安:

    剛好這禮拜主日的證道談到聖經的版本,在國外可能有很多不同版本,可是在台灣大部分用的是一百年前的和合本,有些翻譯似乎並未能合乎時宜;不過,我覺得聖經的可貴是在於上帝將祂想告訴祂兒女的事情透過聖靈而記載在聖經,這裡有一些是不會改變的,像是孝敬父母、不拜偶像、不可偷竊...等等,但是有些是因為當時風俗而訂定的,像是頭的周圍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我的感想是這些和當時風俗民情有關的,或許必須去了解這些命令背後的意義,再應用到現在的生活中,如果是這樣,上帝不知道會不會訂一條:不可以在 Face book 的開心農場偷取別人的農作物....或是得到 H1N1 要趕快居家隔離十天,我想祂在天上應該還是很關心我們吧。

    卯同學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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