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4日 星期六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80526

W1 2008-05-26 (19:1-19:38)

經文: 創世紀 19:26 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

默想: 親愛的主,羅得的妻子只是往後一望,就成了一根鹽柱。主耶穌,祢也曾經告訴祢的門徒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人,不配進神國。求主幫助我,跟隨祢的腳步,永不退後,決不回頭。

題目: 你對羅得保護出外客人的事件有何感想?

5 則留言:

  1. 草戊尚土 牧師,平安:

    谷哥說羅得的故事是一個不好的見證,為了要保護那兩個天使寧可將自己的親身女兒交給暴民去蹂躝,他告訴女婿即將有災難來臨,卻也換來嘲笑,最後他女兒甚至與他發生了關係而懷孕生子。

    羅得,這位亞伯拉罕視同兒子的姪子,也是他與耶和華討價還價後所定義的十個義人之一,他真的有那麼糟嗎?

    在這裡羅得身處的環境是一個十分邪惡的地方,到處都充滿著淫亂暴戾之氣,他能冒著生命危險來維護真理或許便是我們值得學習的地方,我們能在混亂的社會中分辨出真理嗎?即使我們知道這是真理,但是能有智慧來堅持這樣的真理嗎?或許在攸關自己升遷、利益或是慾望時,我也會像那些所多瑪城的百姓尋不著出路,但願主也能有天使來憐憫我,伸出手來拉住我,頭也不回的離開那城。

    卯同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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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平安~~

    古時的女人真的好沒地位喔!羅德會拿女兒當交換條件,只是把女兒當財產一部份,在現在看起來這種事很不可思議,換成古時的角度看,他寧可犧牲自己寶貴的財產,去保護天使。可以這樣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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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真不容易、也不可思議
    是什麼原因,羅得認得他們(可能天使看起來就很和善吧!因為相由心生,是吧!)
    可見當時真的沒什麼正義的公權力,出外人在外地,只能躲到願意收留他的家中,以求保身。
    羅得真的很勇敢,在這樣的城,還敢收留出外人。當時收留出外人在家,就等於決定保護這個人的性命。這表示家主要用盡自己一切所有,包括自己的性命,來保護這個旅人。這讓我想起在大戰時期,那些保護猶太人的人,也是用他們一切所有,甚至性命,來保護他們收留的猶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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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好像有人說,所多瑪的罪狀中,有一條是同性戀,或許正因如此羅得才會offer自己的女兒,因為知道那些暴民"不近女色",後來證明這些人對羅德的興趣反而更高,幸好天使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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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Dear All, Peng An,
    This was a very controversial scriptural story concerning Lot. Before we could give a fair exegesis or hermeneutice we should learn to understand the cultural context of Lot's days.
    This story had been used by traditional church to condemn homosexuality... But to me, before we know the actual gender of those angels, we could not say with certainty the nature of the sin of the citizens of Sodom. Sodomy was used in this sense. They were more like the violent humuliation of group raping to aliens.... to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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