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0日 星期二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90121


W3 2009-01-21 (撒上26:1-27:12)

經文: 撒母耳記上 26:9 大衛對亞比篩說:不可害死他。有誰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而無罪呢?

默想: 大衛有機會殺死掃羅王,卻因為掃羅王是耶和華的受膏者而不敢下手。他寧可等候上帝來親自為他伸冤。求主幫助我,讓我也學習忍耐等候耶和華的功課。

題目: 你對於大衛半夜闖掃羅輜重營偷取掃羅王的槍與水瓶的故事有何感想呢?

4 則留言:

  1. 由這個事件中,學習到大衛--等候神的時間'以神的方式'成就神所應許的事.

    不只一次的機會,大衛只要伸手殺了掃羅,就可以稱王--成就神的旨意.可是這樣一來,大衛在神面前--殺害了神的受膏者;在人面前--叛變才得以稱王,缺乏正當性.

    於是,大衛選擇等候,可也不行坐以待斃,他積極地讓掃羅看見自己足以殺之而不為,另外又替自己及跟隨者找活路.

    倘若說,摩西在皇宮成長'在曠野牧羊都是他日後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所必需的裝備.那麼,這段逃亡的日子,便是神為大衛所預備的課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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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草戊尚土 牧師和各位俱樂部的兄姐,平安:

    以前總認為機會是留給預備好的人,今天讀了這段經文卻覺得機會是留給 神預備好的人。少了 神可能結局便完全不同,如果大衛把握住這次的機會殺死掃羅,不知道是不是也會改寫聖經裡大衛的故事,因為掃羅畢竟是耶和華所膏立的王。

    或許在許多機會裡,我看到的只是自己的機會而不是 神所賜的機會。

    親愛的主,請您憐憫我,讓我明白有些機會不是我該得的,讓我懂得取捨,把握住能榮耀您的機會。

    卯同學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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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是大衛第2次有機會殺掃羅,但是他選擇讓上帝審判。從經文後段可以看出來,他知道放了掃羅,無異是縱虎歸山。但是他仍堅信上帝會作公義的審判。這是一種完全的信靠,也是某種將決定權交給神的順服,令我見賢思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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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ear all, Peng An,
    Not easy to apply such principle in our personal lives. When we got chances to do something that would definite benefit ourselves, would we still consider all possible other relationships and considerations and principles before we grasped such precious opportunities to benefit oursel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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