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0日 星期六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825


Liberated by Holy Spirit

W4  2011-08-25 (羅8)

經文: 羅馬書 8:1-2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默想: 我們的新我要如何才能夠在與老我爭扎的過程中得勝呢?使徒保羅進一步提到兩個重點,一個是在基督裡”(In Christ),我們必須常將主的話語記存在我們心裡(15:7),並且因為愛主而遵行主的命令 (15:10)。第二個重點是聖靈內駐”(Spirit Indwelling),並且仔細聆聽聖靈那細微的聲音,順從聖靈的帶領。我們就可以脫離老我的轄制,經歷在基督裡的真自由。感謝主的恩典,讓我屬靈的生命,得以享受在基督裡的真自由。

題目: 12-17節,作「神的兒女」對於你的意義是什麼?

2 則留言:

  1. 感謝神!我們雖不是猶太人,但因信稱義,藉著洗禮,與神立約的關係,我們成為是神應許的兒女,叫「真以色列人」,因此算是神的後嗣。耶和華告訴以色列人祂是「聖潔」的,祂也要神的子女「聖潔」。可見作「神的兒女」不是只有白白的恩電,是有條件的,是要付代價的。

    作「神的兒女」對我來說:首先要認識神,敬畏神,遵守他的誡命,這包括「愛神」和「愛人如己」。不是只作神的後嗣,作「神的兒女」而已。更要作「神光明的兒女」,就是從黑暗的權勢中「分別出來」,不再作魔鬼的兒女,作個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要愛神,也要愛弟兄,有新生的樣式,活在基督裡。每天禱告,靈修,研讀主的話,遵行主的旨意,每天我們所說所做的,只有一個目地,就是為主而活。仔細聆聽聖靈的聲音,順從聖靈的帶領,完全屬神的人。作「神的兒女」有時也會為主受苦的,受人打壓。既然我們是神的後嗣,我們和基督同作神的後嗣,為了傳福音,為主的緣故,深信我們若和基督一同受苦,將來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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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s a Christian, sometimes we suffer. We suffer with the Lord in order that we may also be glorified with Him. Fortunately, the Spirit helps us in our weakness. When we do not know how to pray as we ought, the Spirit himself intercedes for us with sighs too deep for words. That’s the privilege of being the children of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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