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8日 星期六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80630

W1 2008-06-30 (創25:1-25:34)

經文: 創世紀 25:32 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什麼益處呢?

默想: 主啊!以掃輕看他長子的名分,用一碗紅豆湯的代價就把這名分給出賣了。求主保守我,會看重在主裡的名分,不輕易的出賣這名分。

題目: 你對於亞伯拉罕有關身後遺產的處理有何感想?

4 則留言:

  1. 接近生命終點的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已經回到更如嬰孩般的單純吧!將"所有的"都留給以撒,應該也是對神應許的回應;分財物給妾所生的子嗣--不虧待自己的其它孩子;將他們遣離以撒--為以撒免除日後可能的麻煩...真是心思細膩的父親.

    讀完這章,有一個疑問:一夫一妻是麼時候開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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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草戊尚土 牧師,平安:

    今天這段經文裡寫亞伯拉罕如何處理遺產的敘述是有點耐人尋味:『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

    首先,這裡提到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但是仍有財物分給其他庶子,所以我的感覺是亞伯拉罕給了以撒的『一切所有』是一切神給亞伯拉罕所有的應許,而這應許也是神要給以撒和他後代的約定(創17:4-21),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再來,關於搬遷到東方庶子們,我覺得有可能是阿拉伯人的祖先,從現在來看他們還是得著了財物(石油),但是爭戰卻是屢見不鮮,似乎仍未能得著平安。

    我想或許這裡給我們的教導是,我們留給後代的應該是 神給我們的那一切,而不是別人給我們的那一切吧。

    但願主給我更多智慧來了解那一切,也能將那一切傳揚給後代。

    卯同學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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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來有點不懂,看到jbc及卯同學的分享,覺得有點懂了。
    針對庶出的孩子,得到財物,離開本家本土,另外去開拓家業。這樣的情節,在我心中揮不去。庶出的孩子雖不是應許的孩子,對於父親將一切所有都留給以撒,心裡是欣然接受?、無奈接受?、因而羡慕渴慕神?還是心中怨恨而反抗神?~~
    與父親亞伯拉罕生活多年,但似乎庶出的孩子在信仰上,並沒有學到父親對神的信靠。雖然庶出的孩子,上帝依然保守、祝福(創16:1~16)但這些人,卻不明白,也不懂渴慕而尋求神,得到那更好的。
    希望我、我的孩子、我將來的子孫,有以撒的心志。不跟隨以實瑪利的腳步。而是會羡慕尋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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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ear all, Peng An,
    The one husband one wife started with creation. (Gn 2:18). The first recorded case of polygamy was that of Lamech (Gn 4:19), and he seemed to be boastful to his two wives about his reliance on his violence for survival.
    I would agree with your observation, that Abraham gave "all that he had" to his promised heir, Isaac. The so called "all that he had" should be interpreted as what he had received from Yahweh, the promise that his heir would be a blessing to all the world.
    I would agree that spiritual blessing is much more important than physical or financial bles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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